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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居檢期間跑去醫院挨罰170萬 三總醫師家人提告敗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6月24日01:51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4日01:51
內湖三軍總醫院醫師的家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共挨罰170萬元,雖提告抗罰,仍遭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內湖三軍總醫院醫師的家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共挨罰170萬元,雖提告抗罰,仍遭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醫師在美國培訓,其母、妻自美國返台,卻在基隆住家居家檢疫期間,擅自搭計程車前往醫院,事後分別遭基隆市政府重罰100萬、70萬元,婆媳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未逾比例原則,判婆媳敗訴;可上訴。

2020年3月19日,這對婆媳帶2名幼女共4人從美國紐約返台,經衛福部疾管署通知,4人應居家檢疫14日至同年4月3日解除,居檢期間不得擅自外出,婆媳則選擇基隆住處作為居檢處所。

然而,3月22日上午11時許,婆媳共乘計程車擅自離開基隆住處,基隆市政府發現,婆婆前往兒子服務的醫院,媳婦則帶著2名小孩到醫院宿舍。基隆市政府認定婆媳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分別對婆婆裁罰100萬元、媳婦70萬元。

婆媳不服,透過律師主張,婆婆當下發燒且呼吸困難,加上高齡、肥胖,屬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重症高危險群,基隆市政府強制一家老小混居,可能造成全家群聚感染。

律師強調,婆婆事後證實確診,因此,婆媳與2名小孩離開基隆居檢處所前往他處隔離,屬於緊急避難行為,況且,基隆市政府裁罰過高,有違比例原則,請求撤罰。

北高行指,婆婆擅自跑到醫院發燒檢疫專區,進行隔離、看診、採檢、等候檢疫病房床位,時間超過5個小時,媳婦則搬到醫院宿舍3天又1小時,才重新在北市接受居檢隔離追蹤,屬於跨區高風險移動,婆媳不但可能造成疫情擴散,也會導致國內民眾暴露在疫害當中,審酌基隆市政府裁罰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判婆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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