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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嚴懲農地濫倒廢棄物 擬修法最重關7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9月15日10:07 • 發布於 2021年09月15日10:07
學甲農地爐碴案。(資料照,南市環保局提供)
學甲農地爐碴案。(資料照,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濫倒廢棄物案件頻傳,並衍生環境污染之虞,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邀集相關部會與環團召開公聽會,希望補起廢清法與再利用管理的漏洞。環保署表示,除針對修法提出四大重點方向,特別針對非法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行為,擬提高最高刑度由5年到7年,最高罰金也從1500萬提高至2000萬,盼能遏止不法業者。

陳椒華表示,環保署去年11月初表示正在檢討廢清法,會將立委相關提案納入考量,於年底前提出完整的修正草案,但至今超過10個月,仍未見環保署預告廢清法修法版本,陳椒華指出,旗山爐碴、學甲爐碴已填埋多年,仍在原地危害環境,強調廢清法修法不能一拖再拖,縱放不法業者污染土地、獲取不當利益。

對此,環保署表示相當重視廢清法修正工作,今年3至8月已開9場座談會,其中6月22日座談也有邀請環團提供意見。環保署彙集各界意見後做出修正,目前草案已出,呈報上級後就會做預告作業。環保署參考各界意見後歸納四大重點,包括強化再利用及處理機構管理、加重罰則、落實環境回復責任與其他精進管理。

加重罰則的部分,環保署表示將提高刑期與罰金上限,非法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行為,擬將最高刑度由5年提高到7年,最高罰金也從1500萬提高至2000萬;另為落實環境回復責任,也擬延長主管機關代履行費用求償時效,從5年延長為10年,並增訂主管機關得逕行採取相關必要應變措施,避免非法棄置場址產生污染危害或污染擴大。

陳椒華表示,樂見環保署採納先前部分修法建議,將請環保署多採納本修正草案及與會機關團體代表建議,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廢清法修法草案送行政院,並於本會期送入立法院排審。另外,陳椒華也要求訂定再利用產品的使用手冊或品質規範,地方環保機關和檢調、法院才能據以要求及辦案。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邀集相關部會與環團召開公聽會,希望補起廢清法漏洞。(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邀集相關部會與環團召開公聽會,希望補起廢清法漏洞。(記者楊丞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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