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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9月路口大執法啟動 嚴抓易肇事路口地點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0年08月29日23:26 •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為維護路口行人通行安全,桃園市警局將自9月1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桃園市警局統計109年1至6月各區易肇事路口,其中又以龜山區「文化一路、龜山一路口」發生46件最多,其餘易肇事路口包括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中壢區「中華路與自強一路口」、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西路口」、楊梅區「永美路與中興路口」、大溪區「武嶺橋西端與大鶯路口」、大園區「三民路二段與菓林路口」、平鎮區「金陵路五段與快速路一段口」、八德區「介壽路與和平路口」、龍潭區「大昌路與福龍路口」。經研判上揭路口多為商區或上下班車流必經路口,人、車潮眾多,駕駛人或行人若疏未注意周遭狀況,便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為維護路口行人通行安全,桃園市警局將自9月1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

桃園市警局提醒,汽機車禮讓行人非專指有劃設行人穿越線的道路,在無繪設行人穿越線的交岔路口,倘駕駛人轉彎未暫停禮讓行人先行,仍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規定,處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提醒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應牢記路口安全口訣「慢、看、停」,接近路口應減速「慢」行,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並「停」讓行人先行,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共同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

此外,多數民眾仍有「行人不罰」的錯誤觀念,市警局呼籲,行人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規定,於設有行人穿越線、天橋、地下道,切勿恣意穿越道路,否則仍將依法開罰,處300元罰鍰。

為維護路口行人通行安全,桃園市警局將自9月1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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