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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基改蝦紅素可作食品原料!衛福部:未依規定標示生產最高罰300萬

新頭殼

更新於 2021年03月11日04:47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1日04:47 • 新頭殼newtalk |黃伃君 綜合報導
天然萃取的蝦紅素通常來自蝦子本身,具有消除眼睛疲勞以及抗氧化的功用。   圖:取自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臉書
天然萃取的蝦紅素通常來自蝦子本身,具有消除眼睛疲勞以及抗氧化的功用。   圖:取自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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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紅素是許多保健食品常用的原料,衛福部今(11)天公告表示,開放基因改造的蝦紅素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是產品的加工製成和相關標示等都須符合規定,包括每日食用限量為2毫克。若經查獲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天然萃取的蝦紅素主要是來自蝦子本身,許多人食用相關保健食品,可幫助消除眼睛疲勞,並且具有抗氧化的功能。但是因為取得的量有限,有業者利用改造大腸桿菌Ast12菌株的基因片段來發酵生產,再經過滅菌、萃取及結晶等純化步驟取得,讓最終成品不含基改微生物與其轉殖基因片段,以用於食品原料當中。

衛福部表示,使用基改蝦紅素的食品,須註明相關的生產來源資訊,並列出蝦紅素每日的食用限量為2毫克,此外,也應標示「十二歲以下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及服用肝臟或新陳代謝疾病相關藥物者,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如果是再經製造、加工或調配製成的終產品,可不用標示其生產來源資訊。

衛福部指出,規定正式施行後,若業者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法規,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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