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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律師呂秋遠 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8年06月14日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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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知名律師呂秋遠,擔任一起相姦案中雙方的告訴代理人,遭控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近日決議,呂秋遠應予申誡。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指出,A女跟B男為夫妻,但A女另與甲男生下一子;甲男的老婆(乙女)不滿,對A女提出相姦刑事告訴及民事損賠訴訟;B男也對甲男提出相姦等刑事告訴及民事損賠訴訟。

呂秋遠為台北律師公會所屬執業律師,他先在民國104年5月間,接受B男委任擔任告訴代理人,又在同年6月,擔任A女的告訴代理人。

北律認為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委員會認為,兩個事件雖然有實質關聯,但A女、B男並無利益衝突,呂秋遠沒有迴避的必要,因此不予懲戒。

北律不服請求覆審,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原決議尚有不當,B男與A女是在不同事實主張的正、反兩面,這兩件訴訟事件具有利害衝突的實質關聯,因此近日撤銷原決議,呂秋遠應予申誡。(編輯:梁君棣)1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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