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約30歲的林小姐長期有胃酸過多困擾,雖然做過胃鏡、吃過氫離子幫浦阻斷劑(PPI),感覺只有一開始有效。後來有人推薦他一款複方胃藥,每顆只要3到5元,感覺不舒服時才需要吃,效果令他滿意,他便開始常備這種藥。
今年10月,林小姐連跑2家藥局補貨,都撲了空,藥師冷冷地說「胃藥管制了,以後都不會有。」李小姐發現,原來是新北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後,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將23款含苯巴比妥或氯二氮平成分的複方藥,增列進第4級管制藥品,其中有20款是處方胃藥,他的常備藥也在列。
「這實在是擾民、矯枉過正,而且浪費行政成本。」林小姐告訴《關鍵評論網》,新北幼兒園餵藥事件已被證實是烏龍,政府還要大動作管制,實在沒道理,反而讓有需要的人無藥可用,他已寫信到食藥署署長信箱抗議。
老藥長年相安無事,以後少一顆罰6萬元,基層批缺乏正當性
「少一顆藥會讓哪個人成癮、中毒、犯罪嗎?」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兒科醫師林應然表示,新北幼兒園餵藥事件剛發生時,有人懷疑是不是醫療院所的藥物外流,新北市府沒有趕緊查明,任憑流言甚囂塵上,高雄市為了展現治理威能,還率先重罰幾間診所給全國看。
林應然感嘆,這次納管的處方藥都是老藥,使用10多年都平安無事,從不曾出問題,也不是新北市餵藥案的元兇,為何要管制?顯然衛福部受到立法院施壓,即便缺乏正當性,也不可能收回成命。
台灣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發言人、藥師沈采穎指出,這20款將受管制的胃藥當中,至少有8種是市面上常見的,顯示病人有需求,醫師也會開處方箋。12月正式列管後,藥師每天要多花半小時去盤點並記載藥品進出數量,少一顆就罰6萬元,但人非聖賢,豈能永不出錯?
沈采穎說,有時是突襲檢查的稽查人員走了之後,藥師就找到短少的那顆藥,有時是不小心把某批藥的廠商出貨日期,寫成藥局到貨日期,就算藥師再三解釋,衛生局仍照罰不誤,藥師好像被當成賊,動輒得咎。林應然建議,第4級管制藥品應制定「容錯率」,要求完美無缺,只會讓這些處方藥大幅消失。
自從食藥署9月宣布要管制,沈采穎觀察,已有藥局開始將這些藥拋售給同行,說往後絕不進貨,藥廠自然也不會想再生產。12月新制生效後,民眾想取得這些藥物,將是難上加難,除非有藥局「懷抱慈悲心、苦民所苦」,才會願意天天多花時間認真數藥丸、寫紀錄。
大藥局和大醫院覺得沒差,醫:早就沒在用這些古董藥
新制令基層跳腳,但大醫院似乎不受影響。長庚醫院藥事管理部組長陳玉瑩表示,第4級管制藥品是每年回報一次,做好每日例行清點,確認存量和簿冊記載一致,就不用太擔心。醫院經手的管制藥品原本就很多了,有相對應的人力和資訊系統,增加一些品項不會造成太大困擾。
陳玉瑩分析,12月列管之後,原本就沒有經手任何管制藥品的小型藥局,確實可能不再進貨。這些藥將集中於大藥局,有醫師處方箋的民眾,還是找得到人調劑,民眾用藥權益應不至於受到太大影響。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全國8847家藥局當中,6953家原本就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佔78.6%,比例不低。根據食藥署最近更新的名單,第 1 級管制藥品有9種,第二級有221種,第3級有348種,第4級有79種。
「這種複方藥有些人吃了會嗜睡,也有人當成安眠藥在吃,我在新光看門診30年,我跟同事從來不喜歡用。」新光醫院健康管理部主任、肝膽腸胃科主治醫師朱光恩表示,這些含鎮定成分的複方胃藥,都是他剛畢業時就存在的「古董級」藥品,醫院醫師都很少開,因為療效遠不及氫離子幫浦阻斷劑(PPI)。
朱光恩提醒,民眾用藥觀念需調整,根據最新國際治療指引和醫學實證,治療胃酸過多、胃食道逆流,治療效果最好的就是服用PPI並加上行為改變。病人除了服藥,還要戒除抽菸、喝酒、吃辣、熬夜、吃宵夜等習慣,同時嘗試放鬆緊張情緒、減輕生活壓力。
朱光恩說,如果不願意改變行為,當然會覺得吃藥沒效。如果生活習慣已改,仍覺藥效不彰,可能所用的PPI不適合自己,可以跟主治醫師討論換藥。現在有很多廠牌的PPI可選擇,病人通常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藥物。
有些人擔心長期吃PPI有副作用,朱光恩澄清,民眾擔心的萎縮性胃炎、抑制鈣質吸收等副作用,根據實證,都要連續吃藥吃好幾年,才會發生。健保給付只輕中度患者4個月的PPI,中重度最多給付一年,服藥時間尚不足以導致副作用。
多少人可能面臨一藥難求?食藥署、健保署都說難以預估
既然大醫院覺得沒差,基層診所和藥局的需求量有多大?可能面臨一藥難求窘境的民眾有多少人?食藥署說資料都在健保署那邊,但健保署說現有資料不夠精確,估不出來。
陳惠芳表示,12月正式納管後,食藥署才能知道這些複方藥的使用量和流向,也能分析是否有人濫用或依賴。至於納管前的使用情形,由於都是上市超過20年的「處方藥」,醫師開立處方就會像健保署申報給付,可由健保申報量推估。
健保署則說,診所申報藥費多採「簡表」,不須一一載明藥物品項,就算醫師有開這個藥,系統也看不出來,因此申報量並不具參考價值。衛福部部長薛瑞元也曾表示,相關藥物的出貨量與基層的申報量有非常大的落差。
陳惠芳表示,按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如果第4級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結存有登載不實,可依法開罰6到30萬元,未依法定期申報則可開罰3到15萬元。衛生局一定會容許陳述意見,罰鍰是一個範圍,裁量空間也在衛生局。
陳惠芳說,食藥署正陸續召開說明會,預計北、中、南各開一場,目前中部已經辦理。業者有任何疑問,都歡迎現場提問,食藥署網站也設有專區,並提供專線電話輔導,將全力協助業者銜接納管後需辦理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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