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求婚的鑽戒是妳未婚夫為上一任女友準備現在又拿來送你,這鑽戒能不能要?
日前有卡友在全台最大年輕人社群Dcard 上的感情版發文「男友買給前女友的婚戒, 現在拿來跟我求婚」,原PO 在文中提起前幾日無意間看到男友的衣櫥,裡面放著男友之前與原PO 求婚的鑽戒提袋,原PO 無意間打開來看,才發現購買日期竟是105 年時即購買的鑽戒,原PO 馬上聯想到先前原PO 男友有一位論及婚嫁的前女友。之後原PO 跑去質問男友,男友明確表示這鑽戒是當年原PO 男友要送給前女友的婚戒,但還沒送出去前就分手了。之後原PO 表示對發現這件事感到難過,而原PO 男友與原PO 家人皆認為這件事並無不妥,於是原PO 上網詢問自己是否真小題大作了?
文章一出,底下的卡友熱烈回應:「是我的話會有疙瘩,一輩子陰影。」、「這樣真的不行,戒指都要特殊意義。應該要另外買,紀念重要的一天。」、「太不應該了 是不會賣掉買一個不一樣的,這點腦子還是要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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