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中部28日發生規模8.2強震,連泰國首都曼谷也出現明顯搖晃,泰國政府已宣布曼谷進入緊急狀態。為保障國人旅遊安全,交通部觀光署今(29)日也發聲了。
觀光署指出,針對114年4月15日前出發的泰國(不含普吉島)或緬甸團體旅遊行程,旅客若欲取消行程,將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點辦理。
該條規定,當旅遊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事由無法履行時,雙方皆可解除契約,且旅行社應扣除已代繳規費與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後,退還其餘款項。
觀光署建議,旅客與旅行業者可優先協調延後出團;如旅客堅持取消行程,也請依據契約條款辦理相關退費。至於解約退費適用期間,觀光署表示將視震後發展狀況滾動檢討,並視實際情形作彈性調整。
此外,觀光署也呼籲,目前仍執行出團的旅行業者與領隊,應密切掌握當地狀況,隨時注意旅客安全,並視情況調整行程,避開受災地區。
若旅客與旅行社之間因取消行程產生退費爭議,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地址為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