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公所現場受理民眾申請採筍證。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陽明山箭竹筍產季將至,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即日起至9月30日,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內符合採摘箭竹筍資格的農民,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採筍證申請經核可後,可於2月15日至4月15日、8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採筍期採集。
箭竹筍屬禾本科多年生作物,分布在台灣中高海拔300-1200公尺間山區,北部則集中在環大屯山系四周,產期有春、秋2季。箭竹筍口感良好,除纖維質、蛋白質、水分外,更富含鈣質、鐵質以及維生素A、C,是相當受歡迎的健康食材,陽明山當地農友採筍販售已有相當久遠的歷史,大多販售給在地餐廳,或在農曆春節前後於市區攤販販售,若想一嚐箭竹筍的美味,不妨於產期尋訪當地傳統市場採購。
為保護自然資源,陽明山國家公園於民國76年核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規範採筍作業。申請採筍者應具有農民身分,且農地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或設籍於本市淡水區(水源里、樹興里)、三芝區(興華里、店子里、圓山里)、石門區(山溪里、乾華里)、金山區(兩湖里、重和里)、萬里區(磺潭里、雙興里、溪底里)等12個里,符合前述資格的農民、其配偶及年滿18歲直系親屬,皆可向各區公所提出採筍證申請,惟每戶不得超過四人。採筍證有效期間為2年,限本人使用,採筍時應隨時攜帶並接受查驗,不得轉讓或租借,違者取消資格3年。持有採筍證者,可在每年開放兩期的採筍期間,於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及特別景觀區內採集箭竹筍,第一期自2月15日至4月15日,第二期自8月1日至9月30日。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也特別提醒各位農友,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有不少潛在危險地區,尤其去年「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再次修改,除原可採集的一般管制區外,再開放可至特別景觀區採摘箭竹筍,農友採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切勿獨自前往較不熟悉地區以免發生意外,快樂採筍,平安回家!
(照片農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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