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專門照顧弱勢家庭某慈善機構,發生女幹部小雪(化名)涉嫌誘拐少年嘿咻醜聞,被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但高雄高分院審酌她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予以緩刑5年,可上訴。
據了解,被告小雪在慈善單位將近20年,從基層社福人員做起,因工作表現優異,在2018年間擔任高層主管。該單位以照顧弱勢家庭孩童為宗旨,並提供課後輔導、各式課程及寒暑假營隊等活動。
判決書指出,小雪明知參與活動的孩童,均未滿14歲,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利用其參與單位所舉辦寒假活動,而至她在高雄市住處借住時,於2018年1月間某日晚上,先指示被害人小明(化名)仰躺,幫他口交並嘿咻,數日後又合意性交。
2019年10月初,小明向單位人員吐露此事,市府社會局隨後接獲通報,函請市 警局婦幼警察隊調查,並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小雪涉嫌誘拐小明2次,被高雄地院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併執行刑2年,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又沒有前科,並與小明家人達成和解,給付15萬元,惡性稍減,因此刑度維持不變,予以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接受10次法治教育課程,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