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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緊張!假「單身漢」帶小孩與女朋友狹路相逢 情急下罵人下場出爐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04日08:43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4日08:38

李姓男子隱瞞已婚、育有小孩的事實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帶2個孩子出門卻與女網友狹路相逢,他害怕為人父、為人夫的身份曝光,對女網友辱罵「fuck you」,台北地院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李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

2020年10月8日晚上10時許,李在台北市師大附中帶著2名幼子運動,遭女網友及女網友友人看見,李撇頭離開,2名幼子在後追趕;檢察官指控,女網友追問時,李對她辱稱「fuck you」,犯公然侮辱罪。

李坦承要帶小朋友走時曾說「get away from me」、「fuck off」等,否認犯行,辯稱「我的用意是不要她靠近我的家人」,沒有侮辱她。

女網友證稱,她和李2020年2月交往到10月,是男女朋友關係,當天與謝姓友人在師大附中旁健身房運動,知道李有去附中打籃球的習慣,就去看看,等李打球結束,她想上前打招呼。

女網友稱,李看到她後很慌張,朝另一方向跑走,還有2個小孩對李叫「爸爸」,後來李停下腳步罵人。

被害人的謝姓女友人證稱,有聽到李罵人,李一看到她們就轉頭跑掉,2個小孩走得比較慢,有聽到小孩大叫「爸爸」,小孩還自言自語說「爸爸怎麼走這麼快」;謝女稱,被害人轉頭問小孩「他是你們的爸爸嗎?」,小孩回「是」,被害人再問「你們有媽媽嗎?」小孩說「媽媽在家裡」。

法官認為,李對女網友表明自己是沒有結婚經驗的單身男性,女網友進而以結婚為前提與李交往、並發生性關係,李因急欲將小孩帶離,當下情緒高漲,藉口出穢語表達不滿,使女網友難堪,犯罪明確。

判決書說,李的教育知識水平高,應和平理性處理情感,竟因隱瞞已婚且有2名未成年子女的事被發現,進而辱罵女網友,損及女網友人格、名譽權,李否認犯行,未與對方和解,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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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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