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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中秋連假夜間10時後勿施放爆竹煙火 違者一律告發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2年09月05日03:40 •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中秋節施放爆竹煙火勿超過夜間10時,臺南市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夜間9時至10時將至觀夕平台等施放熱區宣導與勸導,10時過後執行噪音環境稽查,如發現施放一律告發。

市長黃偉哲指出,中秋節闔家團圓,但民眾仍要注意BA.5疫情。疫情指揮中心預期疫情將出現反轉,疫情高峰可能發生在9月底、10月初,過節請盡量減少群聚,放煙火爆竹助興請適可而止,更不要超過夜間10時施放。

去年中秋連假4天,今年中秋連假3天。環保局表示,屆時將跨科室組稽查小組出勤,夜間9時至10時先到煙火爆竹施放熱區如觀夕平台、安平漁港、林默娘公園、黃金海岸等宣導與勸導,10時之後會展開稽查與取締,盡最大努力維護連假期間的安寧。

環保局長謝世傑籲請中秋節放煙火爆竹助興的民眾,尊重他人對環境安寧的需求與權益,夜間10時過後不燃放爆竹煙火,減少噪音以及空氣污染物逸散,也請隨手帶走製造的垃圾,不要造成環境及環境清潔人員的負擔。

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事項,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除部份春節期間外,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中秋節也不例外。違者將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發現在管制時段,周遭有燃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等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813轉2222向環保報案中心檢舉,環保局將儘快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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