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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港法院判黎智英詐欺罪成立 范雲:嚴厲譴責中共侵犯人權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0月26日02:50 • 發布於 2022年10月26日02:49
民進黨立委范雲。(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范雲。(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香港區域法院25日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行政總監黃偉強詐欺罪成立,黎還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仍在審理中,不得保釋。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嚴厲譴責中共這樣侵犯人權的行為,也希望所有在自由世界的我們可以團結起來,對抗這樣的惡行。

范雲指出,黎智英一直為香港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努力,中共已經用各種方式入他於罪,中共這樣的做法,其實是在警告所有的企業界和新聞界的人士,只要你得罪他,他可以任意地給你任何罪名,黎智英就是政治犯。她強調:「我嚴厲譴責中共這樣侵犯人權的行為。」

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25日裁定,黎智英2項詐欺罪成立,黃偉強1項詐欺罪成立。據了解,先前壹傳媒租用香港科技園公司(HKSTP)的工業用地作為總部大樓,黎智英、黃偉強被控在2016到2020年期間,將部分辦公空間轉租給黎名下的力高顧問公司,據稱已違反與香港科技園公司的租賃契約而被控詐欺。

而第二項詐欺罪名,則是讓力高使用壹傳媒的辦公空間,涉嫌違反1998年與2015年的租賃契約。陳廣池認為,黎智英等人已違反租賃契約,他不相信他們不清楚這些情況,因此裁定黎智英與黃偉強的詐欺罪成立。

此外,黎智英在2019到2020年曾多次參與抗議活動。據了解,黎智英已被依香港國安法判處總計20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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