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高污染事業轉型 立委促導入環境金融工具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6月22日09:32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2日電)中油大林廠去年發生漏油事件,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舉行研討會,主張高污染風險事業應建立環境責任財務準備制度,並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協助落實污染防治,並呼籲環保署應加速制定環境損害責任法。

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外海去年6月22日時去年發生蛇管破裂致油污洩漏,至今屆滿1年。鍾佳濱今天偕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舉行「622漏油事件周年回顧—如何藉由環境金融落實污染防治」研討會,討論高污染風險事業如何建立環境責任財務準備制度。

鍾佳濱指出,去年的漏油事件是突發性的海洋污染,已讓台灣中油花費新台幣1.8億元進行賠償、清污和後續生態調查,但除了海上污染,累積性的陸地上污染影響範圍廣且整治成本更高;以中油高雄煉油廠為例,在移轉給台積電進駐使用前,要先整治170公頃的污染土地,兩年半需花費268.6億元。

鍾佳濱指出,在能源、產業轉型的趨勢下,未來石油煉製業勢必會面對更多閒置設施退場後的整治責任,是否能完全整治也關乎產業能否順利轉型,是經濟部、環保署不能迴避的問題。

鍾佳濱表示,環保署雖然設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但規模只有17.7億元且逐年遞減,僅能應付意外污染事故,卻無法支應鉅額的累積性污染整治工程,因此需導入環境金融工具來協助污染防治。

鍾佳濱認為,石油煉製業具有高污染風險,但同時又有充足資金,更要率先導入環境金融工具;環保署應加速推動制定「環境損害責任法」確立污染行為人的自然損害回復責任,並協助環境金融市場發展。

鍾佳濱也表示,經濟部應督導石油業者提前進行污染責任財務規劃,確保土地再利用價值以利產業轉型;中油則應評估污染責任風險、配合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帶頭建立起集體化保障市場。(編輯:蘇龍麒)1110622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