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出國代購維生素恐觸法 台東衛生局籲勿帶回買賣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3年08月17日10:12 • 發布於 2023年08月17日10:12
攜帶國外維生素,其中一種成分超過每日用量上限,就以藥品列管,衛生局籲仔細確認,避免觸法。(記者鄭錦晴翻攝)
攜帶國外維生素,其中一種成分超過每日用量上限,就以藥品列管,衛生局籲仔細確認,避免觸法。(記者鄭錦晴翻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疫情解封出國旅行人數增加,許多人習慣在旅遊時購買國外商品回國,特別是維生素產品等營養補充品,更是國人出國旅遊必買產品。台東衛生局提醒民眾,在國外購買維生素時,要特別注意不可幫他人代購,或攜帶回國後隨意買賣,否則可能會違反相關規定而遭裁處。

衛生局指出,維生素雖然可調解人體的新陳代謝,但過量攝取將造成身體損傷,為保障國人身體健康,衛生福利部訂有「含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明訂維生素「每日用量得不以藥品列管之上限」,只要其中一種成分超過每日用量上限,就須以藥品列管。

以維生素C為例,每日用量得不以藥品列管的上限為一千毫克,如果民眾購買的某一產品每日建議使用量為四顆,每顆含有三百毫克的維生素C,則該產品就屬於藥品。

因此民眾攜帶維生素產品時應注意產品上的每日建議攝取總量,避免因販售、代購或提供相關商品,違反藥事法無照販賣藥品或未經查驗登記輸入藥品規定,遭裁處三萬至二百萬元罰鍰。

民眾攜帶自用藥品維生素,仍應注意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衛生局呼籲,維生素普遍存在於食物中,只要維持均衡飲食即可攝取足夠身體所需用量,如需額外攝取應注意不要超過每日建議用量,避免造成身體損傷。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