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一名小五女童透過 Facebook 平台交友,進而認識一名徐姓工人,兩人認識短短不到一個月就從網友關係發展至情侶關係,甚至多次前往徐男宿舍玩手遊並發生性行為,女童父親在某日無意間從女兒手機訊息驚恐發現未滿 14 歲的女兒已經失身並提告徐男,徐男依對未滿 14 歲女子性交罪,判刑 3 年 8 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去年四月以「龍龍」的暱稱在 Facebook 平台上認識女童,兩人聊天一個月後便發展成情侶關係,並開始到徐男宿舍約會、一起玩《傳說對決》,沒想到在母親節當天、第三次約會就失身。某日女童父親意外發現女兒手機中顯示的曖昧文字及親密照片,在媽媽長達兩小時的詢問後女童坦承犯錯,而父母也從手機訊息中得知令人惶恐的真相。
法官調閱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女童稱「不能再去你房間了、媽媽說危險」、「你知道我是五年級」,徐男則回應「我都不會亂說」、「唉年齡真的…」等內容,判定兩人在宿舍裡有發生性行為。經法官審理後,徐男明知女童未滿 14 歲,性自主決定能力不成熟,竟未能克制性慾與女童性交,嚴重影響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且在偵查時否認並未坦承性交行為,犯後態度不佳,徐男依對未滿 14 歲女子性交罪,判刑 3 年 8 月,可上訴。
留言 5
Susu
這是什麼判決?應該要鞭刑終身監禁!!!不要臉的垃圾噁男,希望你得到現世報,在監獄暴斃,才不會出來又傷害其他小朋友😡😡
4小時前
花園鰻
放任小孩在網路世界就是這樣下場
4小時前
ハン翰
同樣都是雞 不如養一隻真的雞
16分鐘前
林台月
新目標向下發展,對小學生也興趣很濃,趁她們不懂事好騙好誘惑又省錢。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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