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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別以為「帝王條款」代表一切!保障行人安全該遵守這5件事

Knowing

發布於 2019年05月24日06:00 • 何渝婷

車禍的咎責往往是很大的爭議,許多人會說,只要發生車禍,都是「大車賠小車、小車賠機車、機車賠行人」。但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行人被撞有時也要負擔部分責任,有些個案甚至判駕駛人或騎士免責。所以不要再以為行人最大,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最聰明的選擇。

交通法規中確實有「帝王條款」,因為「應注意未注意」的規定,即使錯在行人,肇事的汽車駕駛或機車騎士也難逃其責。

「安全絕對不是單方面的!」裁決處強調,不要以為千錯萬錯都不是行人的錯,未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還是需要負起肇事責任的。

走在人行道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行人應在劃設的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應靠邊行走。

不得在馬路上任意嬉鬧

行人除了應走在劃設的人行道之外,也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避免阻礙交通,並造成危險。

不得在100公尺內穿越道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依號誌指示

許多行人穿越道都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燈,民眾應依號誌的指示迅速穿越,不可通行時切勿強行穿越道路。

注意左右來車

部分道路未設有行人穿越設施,在過馬路時,記得確認左右無來車後,再小心迅速穿越。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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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奧茲華德
    行人判全責的判決還是少之又少
    2019年05月24日06:47
  • 轉彎車從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好嗎
    2019年05月24日06:53
  • Anny
    我是走路族,北市還好有畫行人道也比較多步行的;台中也是沒這問題。 反觀我現在搬來鄉下一堆騎車不長眼就算了,也沒有行人道道路也狹隘,希望鄉下能快點改善。
    2019年05月24日06:49
  • Matrix
    冷涼卡好哩!現在道路上行人根本沒路可走,尤其是十米左右道路間。政府應該規劃出道路,讓行人在專用道路上行走。
    2019年05月24日06:52
  • Tyoukennmei
    說說而已判決又不像美國一樣公正
    2019年05月24日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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