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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嫌家暴立委高嘉瑜 新北檢聲押禁見林秉樞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01日15:22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1日12:19
新北檢偵辦林秉樞(中)家暴毆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一案,複訊後將他移送到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記者陳志曲攝)
新北檢偵辦林秉樞(中)家暴毆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一案,複訊後將他移送到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記者陳志曲攝)

首次上稿 20:19更新時間 23:20 新增聲押理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一案,消息一出引起社會譁然,檢警火速將林嫌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複訊後,今晚8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嫌。

檢方複訊後認為,林男涉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嫌重大,有逃亡、串滅證及反覆實行之虞,另權衡林男所涉本案犯行的危害程度,與羈押對他個人權益所生限制程度,認有羈押必要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嘉瑜遭家暴消息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檢方昨先剪報分案,交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鄭淑壬及檢察官邱舒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於昨晚8時許,緊急聯繫高嘉瑜至地檢署協助辦案、釐清案發經過。

高嘉瑜在律師李永裕陪同下至地檢署應訊,筆錄約在9時許結束,高嘉瑜對林男提出傷害及妨害秘密告訴;據了解,高嘉瑜在作證時看起來十分堅強,一一還原案發經過。

檢察官掌握被害者指證後,認為林男涉嫌傷害、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搜索必要,深夜10時許向法院聲請搜索,法院於11時許核准搜索票,因林嫌居無定所、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檢察官簽發拘票後,為避免證據滅失及林嫌逃亡,深夜11時40分交由板橋分局,並指示立即執行。

板橋警分局長劉炯炫、偵查隊長陳盈元親自帶隊,於今日凌晨1時50分許,在板橋馥都飯店將林嫌拘提到案,並扣得手機、iPAD平板、備份豆腐隨身碟(Qubii)、錄音筆等物品。

據了解,林嫌雖坦承動粗,但又推說「高嘉瑜也有還手」,且對於控制行動自由兩天、扣下手機、偷拍親密照等指控均予以否認。

警詢後將他移送檢方複訊,他在步入警車大喊:「我沒有偷拍」、「高嘉瑜有傳照片給我」,進入地檢署又對媒體喊冤:「我們在一起這段時間,我們2個曾經在飯店一起拍過很多影片,很多是高嘉瑜掌鏡的」。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林秉樞(中)被聲押。(記者陳志曲攝)
林秉樞(中)被聲押。(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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