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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運產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中職添第6隊大利多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1年12月08日02:21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7日08:51 • 江昭倫採訪

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營利事業捐贈運動業和賽事,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有助刺激企業投入運動產業。身兼中職會長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認為,該運產條例修正案的通過,對催生中職第6隊將是一大利多。

為提高民間企業擴大體育投資的誘因,立法院會7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未來營利事業捐贈運動業和賽事,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另外,為有利運動產業發展,地方政府得設置運動發展基金,同時也刪除過去「政府投資運動產業,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的規定,盼藉此促進職業和業餘運動業發展。

對於運產條例修正案的通過,外界認為將加速中職第六隊的產生。中職會長蔡其昌7日出席第28屆原棒協關懷盃活動記者會前受訪時也認為,確實是為中職添第6隊增加一大誘因;他也透露,中華電信是鎖定對象,最快明年就會有譜。蔡其昌:『(原音)我們希望透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過關,以及我們聯盟對加盟條件的一種彈性化,我們希望能夠吸引最有潛力的企業加入職棒的第六隊,所以中華電信是我們的一個潛在對象,但事實上不只中華電信,其實還有人(民間企業),我們希望這次通過運產條例的修正,無非就是希望誘因加大。』

體育署同樣樂見運產條例修正案通過,認為對於職業運動環境的發展,將有很大的幫助。副署長林哲宏:(原音)國內目前的職業團體大概除了職棒外,還有P. LEAGUE+、T1 LEAGUE,籃球這兩個項目,未來的職業運動發展確實有幫忙  ,包括我們現在很多企業聯賽,這些慢慢有機會走上職業化,我相信是有一大助益。』

至於受捐贈對象上限方面,三讀後的修正條文中規定,專戶接受營利事業捐贈,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限,並可在該總額限度內,針對不同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訂定得收受捐贈金額上限。體育署表示,將會在半年內訂定子法,讓各界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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