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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招牌僅字尾「n」是小寫 官方親揭神祕設計原因

鏡新聞

更新於 01月04日11:57 • 發布於 01月04日11:56 • 鏡新聞
超商龍頭「7-ELEVEN」的招牌最後一個字母是小寫n。(資料照)
超商龍頭「7-ELEVEN」的招牌最後一個字母是小寫n。(資料照)

台灣超商林立,已成為都市街景的一部分,超商龍頭「7-ELEVEN」的商標隨處可見,仔細一看7-ELEVEN的招牌最後一個字母是小寫,網路過往討論有可能是「姓名學」的考量;據《讀者文摘》詢問美國7-ELEVEN,官方透露相傳是創辦人妻子的建議,主要是為了讓整體看起來更優雅。

根據統一超商的官網介紹7-ELEVEN的沿革,7-ELEVEN 在1927年創立於美國德州達拉斯,一開始的名字叫做「南方公司(The Southland Corporation)」,主要業務是零售冰品、牛奶、雞蛋,到了1946年商店營業時間延長為早上7點到晚上11點,並正式被命名為7-ELEVEN,才出現第一代的商標。

到了1963年,德州大學附近一家分店決定延長營業時間,以便給晚上練完球的學生可以方便購物,結果該分店營業額一飛衝天,於是決定其他分店也改成24小時營業。

7-ELEVEN的第一代商標在1946年出現,大寫的ELEVEN貫穿整體,背景使用綠色象徵好運,再加上一個大大的紅7,整體設計鮮明;1969年商標改版時,7-ELEVEN的最後一個字母N才變成小寫n,《讀者文摘》曾詢問美國7-ELEVEN原因,官方透露公司流傳的說法,就是創辦人的妻子認為每個字母都大寫顯得太生硬,建議把N改成小寫,整體看起來會更優雅,改版後的商標則沿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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