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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綠委控顏家招待所是違建!顏寬恒喊一切依法 中市府回應了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1月26日19:42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6日19:42
綠委控顏家招待所是違建!顏寬恒喊一切依法 中市府回應了
綠委控顏家招待所是違建!顏寬恒喊一切依法 中市府回應了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日前爆料稱,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台中市南屯區的招待所位於都市計畫中兒童遊樂場用地,痛批顏家為私利購買公保地,她還提出違建相關事證。台中市政府則回應,公保地臨時建物自用住宅面積依法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但該案在法規發布前2個月已申請建築在案,依法不受該標準限制。

林楚茵指出,比對都市計畫書圖,發現顏寬恒名下的「楓樹段817號」土地在都市計畫中一直是「兒童遊樂場用地」,只是未被市府徵收而成為公保地,而該地原本是農地,後來顏家蓋了招待所,顯然距離兒童遊樂場更遙遠了,此外公保地因使用限制多,一般人通常不會購買。

林楚茵續指,顏家在2004年購買取得楓樹里公保地後,遲至2011年才申請建照、並在2013年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她已陸續提出該招待所相關違建事證,經過48小時中市府仍無作為,僅回應疑似違建,林楚茵質疑:「驗證顏家可以凌駕於法令?」顏寬恒則強調一切依法,如果有違規「依法需要拆除就拆除!」

中市都發局說明,該處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為1977年1月18日發布都市計畫,劃設為兒童遊戲場用地,迄今未徵收開闢,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人均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規定申請臨時建築物使用。該案基地依法於2011年2月14日申請,領有建造許可證。

都發局提到,現行台中市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標準第五條規定,臨時建築物權利人自用住宅最大建築面積為200平方公尺,規定於2011年4月27日發布實施,該案在法規發布前已申請建築在案,依中央標準法規定不受該標準限制。

都發局表示,公共設施用地徵收與開發,係依照當地都市發展及需求逐步徵收辦理,台中市有多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徵收,影響民眾財產權益,市府已辦理全市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目前內政部審議中,期望透過跨區重劃方式,加速公共設施用地的取得及開發,部分土地還地於民,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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