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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法庭審理頻求饒 黃子佼:我已不再是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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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被法院判8個月有期徒刑,不予緩刑,現在才一審,但如果持續維持這樣的刑度到定讞,黃子佼是必須入監服刑的。雖然說黃子佼在法院審理過程不斷打悲情牌,極力澄清影片不是他拍的,也說自己不再是黃子佼,但顯得種種做法,不足以讓法官深信他有悔意。畢竟他沒有被被害人達成和解,又翻共不認罪,再加上持有2千多部的未成年性影像,這也讓法官決定不予緩刑。諷刺的是,他曾經當過國民法官的代言人,肯定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淪為被告。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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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2月03日11:41 • 發布於 12月03日11:41 • 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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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Henry
    知道是渣~不能繼續當主持人了
    12月06日17:11
  • 小惠
    髒東西
    12月06日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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