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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車禍要女大生「性行為」和解 北檢檢察官慘遭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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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在2023年與一名女大生發生車禍,卻在討論和解過程中,向女大生表示可以用「發生性行為」抵付賠償金,遭對方提告性騷。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一審原本判決罰款3個月俸給,但二審認定陳立儒嚴重違反檢察官應謹言慎行的倫理規範要求,情節重大,改判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全案確定。對此,陳立儒僅表示尊重,需要沉澱一下。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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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1月16日11:48 • 發布於 01月16日11:48 • 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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