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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大法官被提名人: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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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查大法官人事案,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不滿新竹輪胎行縱火案嫌犯二審逃死,不斷質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這樣的行為,仍不算『最嚴重罪行』嗎?」對此,已經表態反對死刑的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強調,沒有辦法判斷。

EBC 東森新聞影音

發布於 12月11日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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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小松帶刀
    陳彥翔燒死八個家人,其中包括三個小孩,罪刑重大到了可說「人神共憤」地步。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援引的就是今年實質廢死的「憲判八」。但陳彥翔的改判,只有「憲判八」而已嗎?我不認為如此。 可以說,「憲判八」給了法官改判的正當性,但從二審的情況看來,為了讓這個案子改判,司法院和廢死界可陳彥翔逃過死刑有「三保險」,第一層是由法扶提供的強大的辯護律師群,第二層是憲判八,第三層則是「不判死」的法官。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就是要陳彥翔從死刑脫身。 那麼為什麼要陳彥翔免於死刑?道理也很簡單。陳彥翔燒死八個人,殺害人數是近年少見的;殺害的都是自己家人,甚至包括小孩,也可以說是惡性重大至極。而且不同於許多提出非常上訴、有疑義的案子,這案的證據確鑿。這個案子如果不判死,就意味「不會再有其他刑案被判死刑」。 這幾年歐洲對台灣是否廢死很關切,蔡英文任內已經達成了「不執行死刑」,賴清德則達成了「不會再有人被判死刑」。這個案子,不過是民進黨政府討好西方國家的投名狀。而投名狀的犧牲品,是那八個無辜犧牲者,和他們的家人以及之後所有國內的受害人
    12月13日11:43
  • 浩克
    那當什麼法官
    12月12日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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