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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摸少女店員屁股不承認!男辯母女檔為錢亂告 慘遭法院判刑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31日08:40 • 發布於 03月31日08:40 • 鏡新聞
一名超商未成年女店員遭男顧客襲臀。(示意圖,photoAC)
一名超商未成年女店員遭男顧客襲臀。(示意圖,photoAC)

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於2023年8月間,在某超商襲擊一名未成年女店員的臀部,挨告後卻否認犯行,辯稱女店員與其母親是想向他討錢才會隨便亂告。新北地院依據店內監視畫面,認定女店員證詞無誤,依性騷擾罪判處葉男5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

判決書指出,葉男於2023年8月6日21時3分許到案發超商欲購買酒類商品,上前詢問女店員是否還有庫存時被告知「商品沒了」後,突靠近少女,並以右手觸碰少女臀部,少女事後哭著致電母親求助,警方獲報後將葉男移送法辦,檢方則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新北地院審理時,葉男否認性騷行為,辯稱是女店員與母親想要他的錢才隨便亂告;法官勘驗監視畫面,發現葉男以右手手掌觸碰少女臀部,且少女案發後即打電話向母親尋求協助,認定女店員與母親的相關證述明確。

新北地院審酌女店員與母親與葉男無仇,無動機誣陷他入罪,且葉男自始至終否認犯行,最後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判處葉男5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15萬元,併科罰金部分可易服勞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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