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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安私菸案》華航前副總邱彰信 逃漏稅判刑2年8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6月11日09:41 • 發布於 2021年06月11日09:41
國安人員利用總統專機運輸未稅菸品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華航高層4人都被判有罪,時任華空品處代組長黃川禎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時任華航公司副總經理邱彰信(見圖)、空品處協理于堯、管理組管理師陳穎彥3人,皆依逃漏稅罪,各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資料照)
國安人員利用總統專機運輸未稅菸品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華航高層4人都被判有罪,時任華空品處代組長黃川禎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時任華航公司副總經理邱彰信(見圖)、空品處協理于堯、管理組管理師陳穎彥3人,皆依逃漏稅罪,各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7月發生國安人員利用總統專機運輸未稅菸品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除了8位國安局軍士官被重判,華航高層4人也都被判有罪,時任華空品處代組長黃川禎認定為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逃漏稅物品罪」的幫助犯,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時任華航公司副總經理邱彰信、空品處協理于堯、管理組管理師陳穎彥3人,皆依逃漏稅罪,各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

北院認定,超過免稅額的扣案菸品,確實為漏稅物品,專機訪團成員與入境旅客相同,在入境通關之際,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超過免稅額的9793條菸,未向海關申報就入境,自屬漏稅物品,認定8名軍士官共逃漏關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等,共818萬9639元,一併宣告沒收。

合議庭認為,吳宗憲曾傳通行證照片給黃川禎,黃川禎明知吳宗憲等人打算以配有機場通行證的公務車輛,將菸品載運出關,協助吳等人取得菸品,且在菸品遭海關攔查後,就詢問張恒嘉「已經裝完、過國賓門時,被海關攔下來嗎?」可見黃有幫助吳宗憲等人犯罪的主觀犯意,以貪污罪幫助犯論處,重判5年4月。

邱彰信、于堯、陳穎彥3人方面,北院認為,總統專機出訪屬公務性質,與私人逾量購買免稅菸品無關;邱彰信早已知道華航向來採用機邊交付免稅菸品,給國安特勤人員的交易模式,且由公司的處報會議得知,有高達5、6個裝有免稅菸品的貨櫃未上飛機。

于堯曾提醒白姓空服員「你跟國安交易時要小心」、「千萬不要說他們買了多少菸」;陳穎彥在與吳宗憲、張恒嘉討論如何交貨時,即曾建議「混在機邊貨櫃開始作業的同時,再開櫃取貨為佳」;邱彰信得知菸品遭查獲後,也與于堯、高姓協理在群組內討論「我們想一下說詞」,因此認定3人都構成逃漏稅。

合議庭審判長邱瓊瑩、受命法官楊世賢、陪席李陸華認為,邱彰信是空品處最高主管,長期給予國安特勤人員特權,同意下屬以不正方法販售免稅菸品主導販售免稅菸品,于堯在此案之前,就參與華航空品處大量販售免稅菸品給國安特勤的事,也同意下屬的違法行為。

黃川禎對吳宗憲等人運載未稅菸品出關一事,施以助力;陳穎彥依長官黃川禎的指示,至保稅倉庫監督菸品打櫃,待專機返國當天,指揮桃勤公司人員將菸品拖出保稅倉庫,並依張恒嘉的指示於機邊交付,屬基層執行的人員,犯罪程度輕於邱彰信等主管,4人審理時都否認犯行,依法將4人量處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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