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港警強化無照駕駛與無號誌路口執法 提升地方交通安全
【勁報記者張淑慧/屏東報導】東港警分局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將於11月18日起實施兩項全縣性專案。這兩項專案分別為「全縣性無號誌路口違規取締專案」及「全縣性無照駕駛違規取締專案」。
警方特別針對轄內多個無號誌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包括東港鎮、林邊鄉、南州鄉和新園鄉的多個路口。這些路口包括:
東港鎮:東隆街與共和街路口、中山路與光復路三段76巷路口、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
林邊鄉:榮農路5巷與復興路口、中正路與竹林路口
南州鄉:人和與三民路口、人和與育英路口
新園鄉:新東路與吉興路二段路口、仙隆路與仙隆路49巷口
警方表示,將重點取締無號誌路口不依規定停讓的違規行為,以提高道路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依規定停讓,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外汽、機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東港警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一時僥倖或貪圖方便忽視他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宣導交通規則及安全觀念,並針對惡性違規嚴格執法,營造安全的路口通行環境。
08:00 鄭獻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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