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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受不了軍中生活?海軍上尉行政官逾假未歸…失聯6天 返營下場曝光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15日03:44 • 發布於 04月15日03:45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左營海軍艦隊指揮部服役的鄭姓上尉行政官無故逾假未歸,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
高雄左營海軍艦隊指揮部服役的鄭姓上尉行政官無故逾假未歸,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

▲高雄左營海軍艦隊指揮部服役的鄭姓上尉行政官無故逾假未歸,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

忍受不了軍中生活?在高雄左營海軍艦隊指揮部服役的鄭姓上尉行政官,在軍中服役達8年,卻因不想繼續服役,在未申請退伍的情況下,無故逾假未歸還搞失蹤,直到6天後才返營,遭憲兵移送,遭地方法院依違反職役職責罪案件,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9歲的鄭男曾是國防大學管理學院104年班,同年度6月16日開始服役,後到海軍艦隊指揮部人事綜合科任職,位階上尉行政官;但在去年2月3日,雖法定役期尚未屆滿,因不想繼續服役,也未依程序辦理退伍,無故不假未歸,隨後人也搞失蹤,單位也聯繫不上。

直到6天後,鄭男才自行返營,因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無故不就職,遭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移送;由於憲詢及偵查中,他都坦承犯行,也願配合海軍艦隊指揮部調查,因此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鄭男為職業軍人,本應遵守法紀,依指揮履行職役,只因不願繼續服役,心存僥倖擅自無故不假未歸,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

不過,法院考量鄭男都坦承犯行,態度還算良好,且沒有任何前科紀錄,因此將他依違反職役職責罪案件,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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