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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曾參選桃園市議員!一份200元幫郭董連署 收押禁見

太報

更新於 2023年10月28日11:25 • 發布於 2023年10月28日11:05 • 即時中心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日前走訪內湖湖光連署站。資料照。陳祖傑攝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日前走訪內湖湖光連署站。資料照。陳祖傑攝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拚連署再爆涉及不法,桃園地檢署昨天偵辦2起妨害選舉案,其中, 曾參選桃園市議員選舉、國民黨黨員身分的趙姓男子,涉嫌1份200元找人連署,院方裁定收押禁見。

檢察官張盈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中壢分局,偵辦連署人賄選案,一口氣搜索2處地點,並通知被告及證人12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被告2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對連署人行賄罪嫌,今天上午10時,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趙姓男子,另諭命林姓男子具保10萬元,其餘被告2人及證人8人均飭回。

據悉,趙姓男子曾選過桃園市議員,原本是投入國民黨初選,後未通過初提名,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不過未當選。

趙男坦承收受他人交付的現金5萬元及連署書,以一份200元方式連署。此外,他也承認有交付現金及空白連署書給對方,同時委託他人尋找連署人。

不過,趙男否認有對連人署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因為其他共犯指證明確連署就可以拿錢,且檢方掌握行事曆、Line對話內容,足認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市調處調查官到趙男住處搜索時,趙男涉嫌撕毀記載連署人姓名、數量及金額的行事曆,顯然有湮滅證據的行為。

調查過程也發現,到案的證人針對連署可否獲得金錢對價及獲得多少對價,與趙男子供述不相符合,桃地院認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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