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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沒有説「不要」就不算性侵?日本 #MeToo 勝訴背後最殘酷真相【TODAY 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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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記者伊藤詩織在2015年遭同業前輩性侵,直到日前民事訴訟,才終於獲得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勝訴。這是日本歷史首次有女性以公開具名的方式,控訴職場上的職權性侵,也把女性在日本的地位低落這個老問題,抬上國際版面。

究竟為何這起事件轟動日本?性侵議題在日本是不能說的祕密?我們為你揭開日本女權黑箱,最殘酷的背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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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 看世界

發布於 2019年12月20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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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8

  • 呂其芬
    看了這篇怒火中燒😠,因為這是根本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不論是否有下藥,強制他人接受自己的獸慾就是不對。
    2019年12月20日11:51
  • 奕喬
    台灣的法律也無法相信 我在今年一到三月多次的被當時的老闆性騷擾,親臉頰、強吻、及各種言語性騷擾,三月後我自己在辦公室內裝了監視器才錄到最後一次讓我精神崩潰的強制猥褻,直到這個禮拜才收到了起訴書,憂喜參半,也同時見識到了檢方的草率 前面三次沒有被拍到的性騷擾過程被不起訴處分(正在聲請再議)不起訴書中還寫到對方還狡辯是我同意🤮難道他的辯詞不需要經過測謊就草草結案嗎?還是在提醒每個在職場中的女性在任何工作場合裡頭上都要隨時配戴個gopro自保?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被告是不會被起訴的? 請問如果我同意的話會自己在辦公室內裝監視器蒐證嗎? 後面一次的被改為加重性騷擾,原本提告的是強制猥褻,很可笑的是士林地檢署認為我在影片中有反抗,所以認為跟強制猥褻不符(所以我要不反抗然後被怎麼了才算嗎?) 舉台灣的十秒摸胸案為例,難道我被侵犯時還要數十秒後我才反抗嗎?
    2019年12月20日13:01
  • 那啞巴怎麼辦...?
    2019年12月20日11:52
  • 薛屹廷
    要就是要 不要就是不要 我是異男 我支持#ME TOO
    2019年12月20日12:37
  • Longoria Lin
    強姦就是不要臉,賤!自己都管不住自己的小頭,留著何用?
    2019年12月20日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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