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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自由日日shoot》王炳忠共諜案 5人都無罪 檢要上訴 法界看審判:應納民主防衛概念!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4月28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04月28日21:30
王炳忠案主要判決理由
王炳忠案主要判決理由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四人,被控被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接受中國解放軍旗下兩單位資助,在台灣發展組織,物色現退役軍士官和軍校學生,試圖吸收滲透進入我軍,涉觸犯國家安全法,合議庭審理近三年,昨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五人皆無罪。台北地檢署表示,一定上訴。

王炳忠判後表示,對於無罪結果不意外,「追求統一理念,何罪之有!」所有被告的本意,都是為台灣追求最好的道路,盼早日與中國政治談判和平發展統一。林明正感謝妻子與親友鼓勵,律師團則呼籲檢察官勿上訴。

檢調二○一七年十二月發動搜索,隔年六月北檢起訴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王父王進步也依幫助犯起訴,二○一九年四月追加起訴四人的上線周泓旭。周泓旭二○一七年因試圖以每季卅萬元收買外交部一年輕官員被拒,被依國安法判刑一年二月定讞,刑滿出獄後又被追訴此案。

北檢起訴指出,王炳忠等人自二○一四年五月起,陸續被周泓旭吸收,涉依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與「星火秘密小組」在台發展組織,以周為聯繫窗口,資金由王統籌,王、林、侯各自負責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皆須向周彙報成果。

北檢指控王等 涉收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

檢方指控,四人涉以「燎原新聞網」等平台掩護舉辦活動、經營網路社群粉絲團,並以「星火T計劃」對外物色理念相近的軍士官與軍校生,試圖「挖出來、打進去」招募軍方人士,已蒐集九名現退役軍官資料,包括一名現役飛官,並試圖接觸其中三人;王炳忠涉赴中收受資金,透過王進步的「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以地下匯兌入台,用以支付「燎原新聞網」據點房貸、網路寫手稿費等開銷。

法官:未構成「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

北院合議庭審判長蔡羽玄、法官李佳靜、解怡蕙認為,新中華兒女學會、燎原新聞網等社團或網站,成立時間點早於認識周泓旭,星火小組是新黨青年軍的泛稱,與為中共發展組織無關,周泓旭未接觸、吸收軍方人士,也未著手實施犯罪行為,王炳忠自中國帶回的資金是錄節目、出書的合法收入,檢方未能證明兩名中方人士指揮或支應資金給王等人在台發展組織。

合議庭指出,發展組織罪應限縮於對國安與社會安定造成「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時才可處罰,審酌後判無罪。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四人,被控被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一審昨宣判5人全部無罪。(記者廖振輝攝、資料照)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四人,被控被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一審昨宣判5人全部無罪。(記者廖振輝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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