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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不願分手糾纏前女友 內埔警方送他一張書面告誡書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6月06日08:3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06日08:38
不願分手糾纏前女友 內埔警方送他一張書面告誡書
不願分手糾纏前女友 內埔警方送他一張書面告誡書

《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屏東一名女子上個月跟前男友協議分手,但,男方似乎心有不甘,不斷的打電話騷擾,甚至跟蹤。內埔分局受理報案後,認為男子的行為屬於典型的「家庭暴力」跟騷案件,對男方開出轄區內首張書面告誡書。(溫蘭魁報導)

屏東內埔分局前天(4日)接獲女子報案指出,上個月她和前男友因為個性不合協議分手之後,對方似乎心有不甘,對她死纏爛打,不斷打電話騷擾,還到她家外面站崗,甚至尾隨跟蹤她到平常運動的地方,讓她不堪其擾。

警方說,女方因為彼此朋友一場,不想把事情鬧大,只希望警方能勸導男方不要再來糾纏。

由於跟蹤騷擾防制法已經在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內埔分局因此依據《跟騷法》第4條,對女子的前男友開出第一張書面告誡書:「警方除依民事家暴令聲請,並依據《跟騷法》開出告誡書,通知行為人至分局簽收,執行書面告誡。」

警方說,已經通知男方到分局簽收,並告知,如果再繼續跟蹤或騷擾,就有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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