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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強化社會安全網 司法精神病院不能等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6月05日11:34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5日11:25 • 華視

回顧國內相關的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兇嫌面臨最嚴重的判決就是無期徒刑。然而,一旦服刑期滿2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社會安全網恐怕只會再次破裂。台鐵殺警案被告一審判決無罪,也讓興建司法精神病院的呼聲再起。精神疾病患者該如何被安置與治療,才能阻止悲劇一再上演,已經刻不容緩。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說:「依刑法第19條規定判處無罪。」台鐵殺警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引發各界譁然。根據刑法第19條,兇嫌在犯案時,行為如果受到精神障礙影響,法官得以減輕刑責。這樣的制度不免讓人擔心,一旦兇嫌假釋出獄,甚至無罪釋放,我們的社會還會安全嗎?台中犯保協會主委陳怡成說:「我不僅沒有為他這個個案取得清白,我甚至沒有擔保,他是社會的最後一個代價。」

根據統計,從2013到2018年我國疑似精神病患者的突發事件就有157件。其中,傷人致死就占了34件,政府針對精障照護的公衛體制早就出現問題。早在4年前國內就開始討論要興建司法精神病院,不過,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就表示,籌組上會面臨三大問題。

再首先,沒有醫院想承擔安全風險,來編制上是醫療院所還是戒護所發展,也有待討論。最後,病院到底蓋在哪裡要定案,更是遙遙無期。國內目前已經有共識設立專責治療機構,社會也賦予高度期待。在那之前,如何改革精障照護的公衛體制,讓社會更安全,更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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