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連署加嚴版本,也就是規定提議、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的法條,18日由賴總統正式公布,20日生效。這也讓正在進行中的連署、到底適用新法還是舊法受到討論。根據中選會援引法規公布,在新法生效前、已經向選委會提出的罷免案,就適用舊法,後續連署、投開票也適用舊法。而截至19日,罷免團體已經送件的,民進黨立委有17位、國民黨立委有34位。
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的團體宣布,沒能趕在19日下班前壓線送件。2月20日選罷法新法生效,在這之後送件的罷免案通通適用新法。也就是罷免提議連署,都必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而且偽造假冒人提議或連署也有罰則。
選罷法新法連署加嚴,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今年1月24日送達行政院,歷經過年,行政院2月2日提出覆議,11日立法院會否決覆議,總統依法在10天內公布,18日正式公布修正條文,依法從公布日起算3天後生效,也就是2月20日。這讓提案的時間點,也成了朝野攻防的議題,以2月20日作為分水嶺。
立委(國)賴士葆說:「民進黨偷吃步,17位之外就要新法,造福民進黨。適用舊法這個爭議有討論的空間啊,畢竟立法之後憲法一定是從有從寬了,這個照理講第二階段應該用新吧。」立委(民)賴瑞隆說:「立法院算比誰都清楚,現在要推給總統府,藍白都執政過,很知道憲政原則,要提早就可以提。」已經提案的罷免案還在中選會審查,到底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中選會援引選罷法第131條說明,在法條修正前已經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的罷免案,依然適用修正前的規定。中選會也進一步說明,如果罷免提議適用舊法的案件,之後連署投開票等各階段,也適用舊法。而截至新法上路前最後一天,2月19日。
國民黨36席區域立委3席原民立委中,已經有34席區域立委被罷免團體送件,也就是只有兩位區域立委連江縣立委陳雪生金門縣立委陳玉珍,沒有被送件,或送件未成功。
而民進黨方面,36席區域立委2席原民立委當中,已經有15席區域立委和2席原民立委被罷免團體送件,其中宜蘭立委陳俊宇,罷免團體在19日壓線送件,而台南立委王定宇林俊憲,雖然有罷免團體送件,但日前被退件。針對新法,民進黨團也宣布,後續暫時處分釋憲,早已做足準備。大罷免之戰,法律也是攻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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