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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E書】我們是正義的一方。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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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4月15日07:59 • 發布於 04月03日02:10 • Readmoo閱讀最前線
【一週E書】我們是正義的一方。不過⋯⋯

文/犁客

有個平凡正常、舉止得體,多數時間笑臉迎人的年輕男性上班族某甲,下了班和我們一樣會在網路上到處閒晃,也會在社群軟體上發些廢文,內容大多就是「今天累死了啊」之類完全不足為奇的東西,就像在浩瀚的數位海洋裡,混進了一顆標注著他發文IP和暱稱的水滴,看起來和其他水滴沒什麼不同,瞬間就消失在名為群體的符碼當中。

不過有天某甲收到平台通知,說某乙認為他在平台上的發言損害某乙個人權益,依「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法」以請求損害賠償為前提,要求平台業提供他的個資──簡單說來,就是某乙想告他,原因是他在社群平台發的廢文。

某甲嚇了一跳──信件裡附上的資料,的確是他在平台上的發言,沒有造假,但他那時只是跟著大家起鬨式地指責一個腳踏多條船的女性,也就是某乙,這樣就會被告?某甲根本不認識某乙啊也不知道到底某乙有沒有同時和多名男性交往,純粹就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跟著鄉民一起扔石頭而已,哪有這麼大罪過?

這是《失控的匿名正義》當中提到的一個實例。

在網路上有跟著大家看熱鬧的心態,我們都知道(媒體、政客、網紅等亟欲攫取你注意力的所有人也都知道),而一個人必須為了自己的網路上言行負責,很多人不知道(很多人以為那和現實生活是兩回事,而且又是匿名啊沒人會知道,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上述兩點造成某甲必須面對的司法咎責,但這個超級普通的例子,其實還能讓我們問一個問題:某甲被某乙提告,表示某甲的留言有人身攻擊或誹謗內容,但某甲看熱鬧就看熱鬧,他又不認識某乙也不知道某乙有沒有什麼事,幹嘛跟著其他人罵某乙啊?

仔細想想,我們可能都有這類傾向。

我們有自己判別是非對錯的標準,而當他者在這標準裡被劃歸為「不好的」那邊時,我們就會生出「人人得而誅之」的心態,在我們自認沒問題的範圍裡指責他;倘若司法層面證實他者的確是個惡者,那麼我們的指控就更理直氣壯,這個他者要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不然我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下一個他者出現時,我們就會繼續這麼做;倘若司法層面沒有給予他者我們認為該給的懲罰,那麼我們可能會覺得連司法系統都該被我們教訓。

身處民主社會,我們當然可以質疑公權力及相關制度,但在上頭這套過程裡,「是非對錯」的判準是我們自己訂的,「沒問題」的範圍也是我們自己訂的,也就是說這些東西既不客觀,與他者也沒有關係,但他者卻會在這個狀況裡被我們傷害,而我們還會覺得自己是在伸張正義。

大多數人都想要成為正義的一方,和惡勢力來對抗,但這絕對不表示可以為所欲為;可是「正義」這個概念會讓人上癮,表面上尋求更多要對抗的邪惡,實際上則是以自己的標準欺壓他者,用正義的名號,做邪惡的行徑。

為什麼會這樣?《正義中毒》從科學角度分析這種狂熱思維的腦神經成因,並且依此告訴我們該如何避免陷入這樣的癮頭。

我們是正義的一方。在那之前,我們得知道怎樣才不會變成自己想對抗的惡勢力。

失控的匿名正義:抹黑中傷、獵巫肉搜,你敲下的每個字都是傷人的利器 - 每日新聞採訪團隊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正義中毒:炎上、公審、肉搜……腦科學專家解密,為什麼我們無法輕易原諒他人? - 中野信子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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