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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百公斤警」壓傷騎士遭判刑 取締酒駕又爆過當!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2月26日11:12 • 發布於 02月26日11:00 • 華視

新北市板橋分局有一名潘姓員警值勤時,因為被酒駕男子辱罵,竟然用上百公斤的體重壓制對方頭和頸部,造成民眾臉部擦挫傷,被判刑4個月得賠償30萬。今年1月,有民眾在路邊臨停等車位時,又連續被開併排停車跟拒絕員警勸導的2張罰單,民眾事後申訴,他被記申誡處分。2月時,他又因為酒駕檢驗程序不當被民眾PO網,甚至提告妨害自由,分局再次記過一次,並將他調回內勤,未來也列為優先淘汰對象。

潘姓員警VS.駕駛說:「等排隊剛好要走,可是不能邊開車邊用手機。」駕駛等車位邊用手機,員警趕緊上前盤查,潘姓員警VS.駕駛說:「你單子不給我嗎,你現在要移動嗎,問您最後一次321,不是你單子不給我嗎,單子奇怪了,先生對不起那您拒絕移動,那這是您第二次違規。」實在氣不過,駕駛直接下車拍照自保,事發就在今年1月20日,駕駛打雙黃燈等車位,卻被潘姓員警開併排停車和拒簽不聽員警勸導的罰單,事後民眾申訴,板橋分局認為,員警製單不當因此撤銷罰單,並記他申誡一次,潘姓員警VS.駕駛說:「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喔,你本來就是違法,你可以連續告發嗎。」

被指控的潘姓員警從警已經10年,本來在板橋後埔派出所任職,但鬧出糾紛後,今年2月,他甚至還被PO上網,因為值勤時,認為民眾有酒氣,但對方有癌症無力吹氣,而且酒測值都是0,但他還是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因而被民眾告妨害自由,板橋分局也記他小過一次,並在26日調到板橋分局警備隊,板橋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泰亨說:「我們也會依客觀合理的事實,譬如說民眾有沒有這個酒容,或者是這個言語不清,語無倫次的一個狀況,如果說我們發現,他有這些客觀的事實,我們就會報請檢察官,來進行強制的抽血。」

原來這名員警執法過激還不只一次,5年前他因為進行酒測勤務,被民眾辱罵,就以上百公斤的體重,壓制頭和頸8分鐘,造成民眾臉有擦挫傷,還差點斷氣,因此被法院被判刑4個月,還得賠償30萬,出勤在外爭議連連,但要事再惹事,就會被列入優先汰除對象,公務員鐵飯碗想保也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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