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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黃任中等重大欠稅舊案追稅期 修法通過再延10年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11月30日10:27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0日電)2007年3月5日前移送執行的欠稅大戶舊案,追稅期將於明年3月4日截止,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將追稅期再延長10年至2032年3月4日。

財政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為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因此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法案,一口氣修正10多條條文,在朝野立委共識下,今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其中,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將2007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的重大欠稅案件(個人欠稅逾新台幣1000萬、企業欠稅逾5000萬)執行期間,延長10年至2023年3月4日。

財政部說明,2007年3月6日後移送執行案件的欠稅案件,執行期最長10年、徵收期5年,前後最長可追稅15年。至於2007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的陳年舊案,考量追稅不宜無限期,也有訂出最終追討期限。

不過外界對追討欠稅、租稅公平的期待下,先前已兩度延長。2011年將欠稅金額50萬元以上案件追討期延長至2017年3月4日,2016年再次修法,鎖定重大欠稅舊案及遭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確定、遭核發禁止命令案件,持續追討至2022年3月4日。

今天稅捐稽徵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2007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的重大欠稅舊案,追稅期將再延長10年,財政部統計,此類案件累計欠稅金額合計約300多億元。

財政部近年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幾乎都由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或家族成員位居榜首,至今年7月,黃任中及兩位姐姐、兒子,合計家族欠稅已攀升至52.31億元。隨陳年欠稅舊案追稅期延長,預估可能再度位居10年欠稅大戶名單。(編輯:潘羿菁)1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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