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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送房給學姐!分手後剩30年房貸崩潰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1月30日06:12 • 發布於 2022年01月30日09:34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秦男送了一間房子給學姐。(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秦男送了一間房子給學姐。(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秦男送了一間房子給學姐。(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不少人喜歡在交往期間送禮物給另一半,增進彼此的感情。先前大陸河南鄭州一名秦姓男子就以為會和女友結婚,於是送了一間房子給對方,沒想到2人卻沒有走到最後,且他們分手後,房子仍在女方的名下,讓他相當無奈。如今他想要將女方的名字剔除,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秦男在大三的時候認識女友,對方是自己的學姐,過了一段時間後,2人開始交往,他為了證明自己的心意,就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2人名下,房貸全由他一個人支付,總共要付30年。可惜因為女友在新疆讀研究所,他在廣州上班,長時間分隔兩地,讓2人的感情出現變化,最後只能走上分手一途。

事後秦男感到相當困擾,因為不知道要怎麼將合約上女方的名字除掉。他無奈表示,這間房子登記在前女友名下,擔心為了認識新的伴侶,不知從何處開始解釋,「以後都不用談戀愛了」,只好找別人來幫忙協調。

對此,秦男前女友表示,是因為秦男會對自己施暴,且說話很難聽,2人最後才會分開,至於房子的問題,她確實沒有幫忙付房貸,但要怎麼解決還要再等等。最後秦男只好到新鄭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詢問,工作人員表示,其實如果新屋還沒有完成交付手續,還是可以走正常合約變更手續,秦男終於解決一大問題。

PO文一出立刻掀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一邊給房一邊打人罵人,這男的怎麼回事」、「人家也沒求你房子,根本自作孽,分了還怪房子在前任名下,可笑」、「打人不分手才怪,前女友也沒說不還」、「還好分手了,放過女方吧」、「這哪是送啊,根本強迫接受吧」、「送房又不是人家逼你的,還有臉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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