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姓男子愛慕便利超商女店員小敏(化名),常去購物,買到店員都認識他;未料卻趁小敏在冰箱區域補貨時,二度熊抱小敏,還把小敏壓在冰箱上;落網後竟辯稱,他是因為雄性本能,情不自禁才抱小敏。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任意侵犯小敏身體自主權,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騷擾罪」判處王拘役20天。
判決指出,32歲王姓男子去年11月間某日晚間9時許,到基隆一家美廉社超商購物,見小敏背對著他在冰箱區整理補貨,突然走到小敏身後熊抱她,被小敏甩開後,立即道歉,離開超商。未料,沒多久,王男又走進超商,再次上前熊抱還在冰箱區補貨的小敏,還把小敏壓制在冰箱上,嚇得小敏大聲尖叫,王男被小敏的叫聲嚇到隨即鬆手想逃,被店內男店員攔下報警。
檢警調查時,王坦承兩度熊抱小敏,但辯稱他是因為雄性本能,情不自禁才抱小敏,被檢方依涉犯性騷擾防治法「騷擾罪」起訴。
據悉,王男無業成日遊手好閒,愛慕20多歲的小敏,因此經常到店內購物,買到其他店員都認識他。法院認為,王男不尊重小敏身體自主權,任意侵犯小敏身體自主權,造成小敏心理極大不安全感,唯審酌犯後坦承犯行,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騷擾罪」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