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翰/綜合外電】瑞典福利之優眾所皆知,如今再度進化,一項破天荒新法今天(7/1)上路,允許祖父母請可支薪的「育孫假」,幫忙照顧1歲以內的孫子女,最久可請3個月。
北歐國家瑞典堪稱不折不扣的福利國家,稅重不過福利也佳,早在50年前就首開全球先例,立法讓父親也享有與母親相同的育嬰假,如今再度進化,正式實施去年12月通過的「育孫假」。根據新法,父母能把羨煞各國的有薪育嬰假天數,拿出一部分轉移給祖父母,單親家庭的父或母最多可轉移90天,一般家庭最多可轉移45天。
瑞典小孩出生時父母能享有長達480天(約16個月)的育嬰假,當中390天可請領依現職薪資計算的錢,剩下90天則固定每天領取180克朗(約550台幣)。
瑞典其他育兒福利包括父母能在小孩8歲前減少工時,公務員甚至能延長到小孩12歲。反觀工業國家中育嬰福利最差的是美國,根據美聯社,美國父母雖然也有最多12週的育嬰假,不過只保證請完假後工作還在,期間一毛錢都領不到。
留言 26
Jeffrey Cheng
中華民國政府:別想了啦你 我寧願補助年輕人炒房 不然我怎麼A的夠?
07月02日09:48
張小馬
有這樣的福利,那稅金收的應該也不低吧?
07月02日10:19
隨遇而安
台灣某黨啊⋯⋯
老是搬歐洲國家廢死來說嘴
但如果真的要學歐洲國家
也沒有有關係
但至少要整套搬過來吧
有去過歐洲的人都會知道
歐洲某些國家社會福利真的做的很好
但台灣呢?
07月02日11:07
阿國
中華民國政府:我可以叫老闆出也可以叫房東一年不能收房租,但是要政府出不可能,老闆跟房東也要自己去要求,要不到你可以拍桌
07月02日10:11
張府
如果各國不再為血腥金權爭戰與武器較勁、世界就能和平!各國政府就能將稅收多用於民生社福教育上,也就可福國利民了!!!……
07月02日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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