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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90歲娶50歲…老婆不見了

聯合新聞網

發布於 2017年05月14日16:34

台中一名九十歲老榮民去年到戶政所表明要和小他四十歲大陸籍女子登記結婚,榮民服務處和戶政人員提醒他想清楚,柱枴杖的老榮民聲音宏大說:「我就是要娶」。上個月,老榮民氣急敗壞的戶政所說要離婚,因陸妻離家多天,他懷疑妻子只是要他的退休俸和房子。

老榮民和陸妻的老少配問題,在許多戶政所出現,台中市東區戶政所主任洪峰明表示,為求慎重,戶政所人員看到老榮民和陸妻要登記結婚,年紀差很大,都會先通知榮民服務處人員到場關心,確認是老榮民自己想結婚、考慮清楚,才會受理結婚登記。

去年一名九十歲老榮民在一名大陸女子和一名台灣男子陪同下,帶著五十歲大陸女子到戶政所要登記結婚,戶政人員通知榮服處人員到場,榮服處人員勸老榮民:「伯伯,你要不要再考慮看看」,引來在旁另名陸女大罵「結婚是他們的事,你們管太多了吧」。

戶政人員說,這只是關心的詢問,仍讓榮服處人員確認老榮民意願,柱著枴杖的老榮民雖重聽,聽完榮服處人員說明後,他大聲回應:「我要結婚,沒錯,沒人逼我。」戶政人員依規定讓老榮民和陸女登記結婚,陪同前往的一男一女當證人。

上月,老榮民到戶政所嚷著要離婚,他說陸妻離家多天,下落不明,聽朋友說,可能是自己身體太硬朗,陸妻想繼承他的月退俸和房子,不知要等到哪一年,才離家出走,要求戶政人員幫他辦離婚。

戶政人員表示,離婚規定要雙方當事人都到場,勸老榮民先找到陸妻,或到派出所報案妻子失蹤要協尋,或到法院訴請離婚,並說明這些程序都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請老榮民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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