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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專戶內國民年金 不得扣押

經濟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11日16:02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1日16: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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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民眾戶頭內的國民年金被拿來扣押抵繳欠稅,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果將國民年金存在一般金融帳戶,而非國民年金專戶,是可以被扣押的,提醒民眾留意。

有一位陳姓納稅人,最近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國民年金依法應該不能被扣押,為何行政執行署仍扣押他的年金來抵繳欠稅款?

桃園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請領年金的請求權,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但前提是,被保險人要依法向指定金融機構申請「國民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存款才不會被扣押。

然而陳姓納稅人的案例中,他並未申請專戶,而是將年金匯入一般金融機構帳戶內,這時候就屬於存款,是有可能會被扣押的。

根據勞保局網站,民眾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國民年金專戶,勞保局會出具同意開立專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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