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黃子佼過去因為持有48部少女性影像,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昨天(15日)他五度出庭,但依然維持同樣說法「就算有錯也無刑責」。另外傳出黃子佼妻子孟耿如原本也被傳喚出庭作證,但最後因為黃子佼放棄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檢方才沒有聲請傳喚。全案將在今年12月3日宣判。
傳出檢方為了要證明黃子佼下載影片,想要聲請傳喚黃的妻子孟耿如出庭作證,但最後黃子佼放棄繼續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另外黃子佼雖然行為引發眾怒,但因為他並非拍攝人或是上傳人,因此後續是否會以「購買者」的身分判罰,各界持續關注。
昨天黃子佼再度現身台北地院,檢方則派出2位檢察官論告,並建請法官判處黃「7月到9月徒刑」。另一方面,也有少女以告訴人身分在隔離室出庭,要求黃子佼賠100多萬元,經過密集3個多小時的庭訊後法官諭知辯論終結,全案將在今年12月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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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Esther💫💫
你可真是不要臉到家
若不關你。賴清德真的要下臺
19小時前
茂 茂
呸
15小時前
ㄚ桂
很明顯有些人並不知道自己行為就是犯法犯罪
只知道那些會影響形像見不得人而已
跪求法官重判,用法律教育這個畜牲,
也順便教育千千萬萬的畜牲
這樣的行為就是犯法
以保護千千萬萬的未成年
17小時前
J
購買者不罰,不能夠杜絕性崩削兒少,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31分鐘前
嚴潤國
沒買賣就沒有傷害!
1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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