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陳凱凌獄中自殘 無生命危險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4月11日13:49 • 發布於 04月11日13:49

台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本報資料照)
台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本報資料照)

記者黃文記、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收受現金、性招待,二審依貪汙等罪他判刑六年五個月,因未上訴確定,陳現於台南監獄服刑中。陳十一日原先要到台南地檢署出庭,但他在獄中拿了易開罐罐頭瓶蓋自殘,經被關在一起的受刑人發現緊急通報送醫。據了解,陳凱凌的胸口被縫三針,沒有生命危險,目前已被送回監獄。

陳凱凌因貪汙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八年,他不服提上訴,並在二審開庭中,一改昔日全部認罪的態度,主張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外,其餘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等均有爭執,否認犯罪,他繳回廠商招待十八萬多元求輕判,最後,台南高分院改判他六年五個月、褫奪公權五年。

陳凱凌假稱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商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黃男,黃男因此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而陳凱凌共計取得黃男交付之一百八十萬元現金,及為陳凱凌支付之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總計十四萬餘元。檢方還查出陳以購屋和建商合作詐貸得款項,陳凱凌與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共同涉嫌浮報房價交易四百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二百九十六萬元,三人共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

昨天上午檢察官要提訊他出庭,卻發生自殘憾事。

(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