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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1碗芒果冰900元!?玉井警強力取締老街冰店違規停車

勁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16日07:13 • 發布於 2020年05月16日07:05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新冠肺炎疫情有舒緩趨勢,民眾宅在家裡,假日喜歡往山區踏青,近日天氣炎熱,民眾往玉井農會冰店吃冰人潮增多,因玉井老街街道狹窄,停車空間有限,停車場在玉井糖廠及青果市場附近,需走一小段路才能到達冰店,有少數遊客貪圖一時方便,將車輛停放在冰店門口,影響往來人車通行。

玉井派出所在假日前會在禁止停車路段擺放圓錐,提醒駕駛人勿任意停車,最近懸掛之宣導標語,竟然是「這樣吃冰很貴!本路段強力執法 違停罰900元以上」等警告標語,引起路過遊客不禁會心一笑,因為1碗芒果冰大約新臺幣100元左右,若汽車違規停車被警察開單,至少要罰900元以上,加起來一碗冰的代價超過千元,實在是天價,玉井分局使用這種接地氣的標語,收到良好宣導之效果。

玉井分局長楊青垂表示,歷年芒果季到來,交通疏導是派出所同仁甜蜜的負擔,因為我們希望玉井人能將水果賣出去,各個芒果產業鏈發大財,每家商店都能賺錢,但是少數遊客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任意停車,造成其他用路人不便,因此玉井分局除製作醒目標語,宣導遊客勿違規停車之外,玉井分局將針對芒果季各重要路段實施疏導管制等措施,以提供遊客旅遊時更多的便利。

玉井分局長楊青垂呼籲汽車駕駛人,在玉井老街停車時,切勿貪圖自身一時之便,逕自在車道上併排臨時停車或人行道違規停車,如違規停車停留未逾3分鐘以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4款及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處駕駛新臺幣300~600元罰鍰;停留超過3分鐘以上者,依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及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處駕駛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汽車則至少900元以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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