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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重摔27次男童柔道教練遭判9年 王婉諭批:體育署制度漏洞百出 不該再散漫

新頭殼

更新於 2022年06月29日07:16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9日07:16 • 新頭殼newtalk |洪季謙 綜合報導
王婉諭呼籲教育部與體育署應重視體育訓練體系的問題。   圖:翻攝王婉諭臉書
王婉諭呼籲教育部與體育署應重視體育訓練體系的問題。   圖:翻攝王婉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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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中市 7 歲男童因在上柔道課程中,遭 11 歲學長與無照何姓教練重摔 27 次,導致不幸傷重過世,台中地院今(29)日依傷害致死罪,判何姓教練 9 年徒刑。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對此表示:「黃小弟弟的案件,燒出了體育訓練體系裡的層層漏洞」,教育部、體育署不能再用放任、散漫的態度,忽視體育教練長期沒被監管,而衍生出兒童運動的風險。

王婉諭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是遭到柔道教練重摔致死的黃小弟弟的逝世一週年,也是台中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的日子。法官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何聰樂有期徒刑 9 年。」,她直言,相信對家屬而言,不管判幾年,都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再重的刑責,都無法等價孩子的生命。

她認為,事發後,何聰樂教練否認犯行,主管機關的推諉,對家屬而言都是二次傷害,也成為一道彷彿永遠好不了的傷口。她直言,不僅如此,黃小弟弟的案件,更燒出了體育訓練體系裡的層層漏洞。在事發當時,柔道總會第一時間跳出來切割,表示要有執照的教練才可以教學,但私人場館無法可管,屬地方自治的範疇。但經查,何姓教練多次擔任學校教練,甚至帶隊出賽,很明顯跟教育部及體育署的規定不符。

王婉諭提及,她在去年就要求體育署必須建立教練證查詢系統,建立公開透明的查詢管道,並在上個月向體育署提出預算案,要求各單項未來在核發教練證照時,必須在研習時數中加入「兒童安全」的教育訓練,也要求主管機關落實監管,不僅要輔導體育教練接受專業訓練、考取資格證照,也應確保在校園內、立案機構內的教練都應具備教練證。

「教育部與體育署實在不能再用放任、散漫的態度,忽視體育教練長期沒被監管,而衍生出兒童運動的風險」,她強調,絕對要把體育訓練體制裡的漏洞,一個個補起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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