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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疫情連環爆!最新住院解隔離標準出爐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1月12日06:32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2日06:29

記者谷庭/台北報導

 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修正。(圖/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修正。(圖/指揮中心提供)

▲ 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修正。(圖/指揮中心提供)

近期境外移入壓力大,本土疫情也升溫,為避免醫院醫療量能緊繃,指揮中心今(12日)表示,針對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有做修正,也公布修訂版本。

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且已無其他住院需求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第(一)或(二)項,始得解除隔離治療,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一)同時符合下列3款條件:

1.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2.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

3.間隔24小時二次呼吸道檢體(痰液(如有)、口咽或鼻咽拭子)檢驗
SARS-CoV-2 RT-PCR 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或等於30。

第二項為新增規定:確診之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Ct值大於或等於30),且同時符合下列3款條件:

1.無COVID-19相關症狀(或有症狀但為其他病因所致)

2. SARS-CoV-2 anti-N抗體陽性

3.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SARS-CoV-2RT-PCR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或等於30,第1套採檢時間為確診後2日內完成,第2套採檢時間與第1套應間隔至少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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