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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藍委黃仁服務處主委1票2000元助選 桃檢起訴求重刑

太報

發布於 03月06日05:16 • 呂志明
桃園地檢署。翻攝桃園地檢署官網
桃園地檢署。翻攝桃園地檢署官網

國民黨第11屆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當選人黃仁,選舉期間在其競選服務處擔任主任委員的洪姓男子,涉嫌以每票2000元固樁賄選,桃園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約談,將洪男收押禁見,並於今(3/6)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洪男及涉嫌收賄的陳姓、黃姓選民提起公訴。

今年初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桃園競選服務處洪姓主任委員,為求黃仁能順利當選,於去年12月31日、今年1月1日,以1票2000元的代價,向具有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投票權的選民,尋求支持這位立委候選人。黃仁已於今年1月19日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為第11屆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檢園地檢署獲報後,立指派檢察官蔡正傑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洪男的住居所等3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洪男及相關被告及證人到案。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洪男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之前洪男曾因現金買票賄選被法院判刑。另外在這次搜索當天湮滅持用手機,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等認其犯罪態度不佳,求處重刑及褫奪公權;而陳姓選民及黃姓選民則以投票受賄罪嫌也一併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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