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最強奶媽」生氣了!網美留言抹黑下場慘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8月10日01:35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0日01:35
「最強奶媽」之稱的網紅謝薇安(圖)遭應姓網美上網留言攻擊,經謝女提告,應女被判拘役55日定讞,另要賠償15萬元。(翻攝自IG)
「最強奶媽」之稱的網紅謝薇安(圖)遭應姓網美上網留言攻擊,經謝女提告,應女被判拘役55日定讞,另要賠償15萬元。(翻攝自IG)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最強奶媽」之稱的網紅謝薇安,不滿素不相識的應姓網美上網留言攻擊她是「愛盜圖自私自利內心黑暗醜陋」等語,提起刑、民事告訴。高等法院刑事庭依4個散布文字誹謗罪,併判應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定讞;台北地院民事庭近日再判應女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應女是在前年7月起利用自己仍是大學學生身分,登入Dcard後,在標題為「謝薇安老公」的貼文進行留言。

應女稱:「我也不想跟愛盜圖自私自利內心黑暗醜陋的腦紅吵」、「她版面時常拿別人的照片影片把面貌裁掉來增自己的人氣,說真的你們怎麼不看看?」、「原來現在社會當網紅的門檻只要有臉有大奶,人品好不好並不重要,可以拋一邊甚至都能不在乎」等語。

謝女得知後認為應女散布文字誹謗她的名譽,提起刑事告訴。高院刑事庭依4個散布文字誹謗罪,併判應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定讞。

謝女另對應女求償80萬元,應女說自己已知悔悟,大學畢業後1年多至今沒有工作,所以無法負擔巨額賠償,請法官酌減判賠。

北院民事庭根據刑事庭已判應女拘役確定,且雙方並未爭執刑事判決結果,認定應女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審酌雙方學、經歷,判賠謝女15萬元。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