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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王炳忠、周泓旭涉共諜案開庭 高檢署︰危害國安應改判有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3月11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3月11日21:30
高院昨開庭,捲入共諜案的中國籍人士周泓旭仍堅稱無罪。(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昨開庭,捲入共諜案的中國籍人士周泓旭仍堅稱無罪。(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黨成員王炳忠等人,被控為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涉觸犯國家安全法,台北地院一審判決五人均無罪。高等法院昨開庭辯論終結,王炳忠等五人均做無罪答辯,王批評檢方是「為起訴而起訴」,周泓旭稱,官司纏訟四年多來「人生等於空白」,盼儘快獲判無罪定讞;高檢署則指出王、周等五人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已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均應改判有罪。高院訂本案於五月十三日宣判。

高院5月13日宣判

台北地檢署是在偵辦中生周泓旭共諜案(周被判刑一年二月定讞)時,查出王炳忠、林明正、北市議員侯漢廷、王父四人自二○一四年起,被之前來台念大學的周泓旭吸收,接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軍校生,在台發展組織,依國安法起訴王炳忠等四人與周泓旭。

台北地院認為北檢無法證明王炳忠等五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均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昨進行言詞辯論,傳喚被告王炳忠等五人到庭。高檢署論告指出,「接觸」屬於「招攬」、「吸收」的前階段行為,也是國安法所稱的發展組織行為,只要是有危害國安的犯意而去接觸對象即屬觸法。檢方並指出,王炳忠等五人接受國台辦資金援助,吸收軍人、學生,在台發展組織,宣揚統一、一國兩制好處,已對國安造成重大威脅,五人均應改判有罪。

王炳忠等五人均委任律師團辯護堅稱無罪,王主張本案是檢方濫行起訴,根本沒有他犯罪證據;周泓旭表示並無危害台灣國家安全行為,也無檢方指控接受中方金錢在台吸收對象或將蒐集事證回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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